法律问答

你好!我以前眼睛不舒服,回来看眼睛,看完眼睛不准备干了,向公司提出退休申请,现在公司以我废除合同为理由,不给我上个月和这个月的工资结算,我该怎么办,我们签了合同。

2021-03-23 01:46: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你好,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对方有打欠条的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没有的话可以协商、举报、投诉、仲裁或者起诉处理工资拖欠问题。
  • 你好,公司拖欠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也会被要求支付赔偿金,你可以及时申请仲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