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解除无限期劳动合同,需要两倍的补偿吗?从雇佣之日起计算工作年数还是从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起计算工作年数?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2 21:07: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未到期解除劳动关系是一种违约行为,该行为明确在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予以明确。合同未到期解除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 单位无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要给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补偿金的标准双倍给付。补偿金是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也就是一个月的工资。比如你实际工作两年多,也就是要给你补偿五到六个月的工资。
  • 如果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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