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打算离婚,两个孩子,一个女孩7岁,男孩6岁,女孩打算自己养育两个孩子。但是,南方连一个孩子的抚养费都不给。这个该怎么解决呢?

离婚
2021-03-22 17:58: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所以,你完全可以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给与抚养费,并中止对方看望孩子知道中止事由消失为止
  • 你好,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两岁到10岁的孩子也一样
  • 抚养子女是法定的义务,给多少要看当地生活水平,一般由二人分担。两岁到10岁的孩子也一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