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哺乳期间公司利润不好,我和其他几个哺乳期的同事解除了劳动合同,公司的赔偿只按普通劳动者的标准计算的公司的行为合法吗?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我们能保护自己的利益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2 17: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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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用工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在用工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 企业应该提前三十日通知你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才可以。如果单位不支付可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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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在订立以后,尚未履行完毕或者未全部履行前,由于合同双方或者单方的法律行为导致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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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