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3月25日晚上交押金,押金上明确记载了租赁期限,但违约押金如何处理等条款没有规定,3月26日下午和房东商量不租赁,没有签订租赁合同,押金可以退还吗

2021-03-22 15:07: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有以下权利:
    可以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继续履行。
    不要求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退还剩余租赁期间的费用。
    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损失包括:店铺装修费用剩余租期的摊销额;货物及预期收益的损失;以及其他可确定的损失等。
  • 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具备以下几个特征:第
    一、房屋租赁合同是转移房屋使用权的合同。第
    二、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第
    三、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
  • 写明押金数额及押金退回与不退回的条件,写清楚双方责任,例如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合同期满退回押金。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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