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钥匙的房子被拆除后,媳妇在登记时登记了她的名字,现在他们离婚了,我的拆除费用一直在村委会拿不出来。如果起诉法院认为是赠与的话,可以取消赠与吗?

离婚
2021-03-22 14:42: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的分割有两种方式,第一,协商处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个人财产的所有,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处分,法律是不干涉的。
    第二,法院依法判决,判决的原则是共同财产共同所有,一人一半,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一般离婚时,夫妻财产都是平分,如果一方要房子,另一方就补钱。在离婚时,孩子是不能分得财产的,但是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要求多分,并且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支付相应的抚养费,至孩子成年。
  • 婚前房产证登记于女方名下,就是她的房子,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假如另一方可以拿出银行转账记录或录音等证据证明确实此房是由另一方全部出资承担首付及各种税费的,法院可以判决属于另一方的婚前财产;
  • 以登记为准,写个人的就是婚前个人财产,未写的一方只能分割增值部分;写两人的,就是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