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诉讼离婚第一次被告沒有参加,人民法院判决离不了,假如第二次提起诉讼,被告还没去法院,人民法院如何裁定

离婚
2021-03-22 09: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
    (七)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
    (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如果有新的事实和理由,可以随时再次起诉离婚。当事人因新情况新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不受6个月起诉期的限制。

  • 1、离婚方面。法官根据感情破裂的法定标准来加以评判,作出准予离婚或者不准离婚的判决。
    2、孩子抚养。法官会综合孩子的日常生活情况等作出抚养权判决,同时判决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
    3、财产。法官会根据财产的取得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判决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等,作出财产判定。
  • 离婚诉讼的判决一般包含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否判决离婚这一方面,法官一般会根据婚姻法中规定的判断感情破裂的法定标准来加以评判,作出准予离婚或者不准离婚的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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