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丈夫结婚四年了,打算买房子,钱存在丈夫的名义上,买房子的第一笔付款从丈夫的卡里支出,家里写上我们俩的名字,算夫妻的财产吗?离婚的话,家里有我吗?

离婚
2021-03-22 06:42:1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一方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
    对于一方出资,双方都登记的情形,一般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不动产的登记制度,只要房产证上出现了名字,他(她)就有份。对于这种情形,不管另一方是否出资,但房产证上已经登记了他(她)的名字,则该房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如何分割,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未约定按份共有的,可认定为共同共有,即人们常说的“对半分”。不过,这也并非绝对,对于这种情形而言,还会适当考虑到出资人的具体情况,因此离婚分割该房产时,出资一方可适当多分。
  • 离婚时有债务纠纷可以离婚,这里我对离婚时的债务纠纷做一个简单的介绍:根据最新出台的《最高法院人民法院关于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最新标准和举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