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年多的钱,朋友借给我钱,写了借款,过了还款日期,现在我和他取得了联系,他说没有钱,而且一直躲着。如果我起诉的话,能收回借款吗?

2021-03-22 06:45: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欠条,一般来说,用于讨债的最有力的证据莫过于欠条,它出自借钱一方之手,有对方的签字,作为书证,极具效力。
    (二)人证,案件审理中,对方可以对己方证据进行质证,为了保证证据的充分性以及万无一失,找到人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借钱时有其他人在场见证,那么可以找到这些人对债权进行证明。
    (三)对方财产证据。诉讼的最终目的是拿到借出去的钱,但不少人为了逃避债务,就会将自己的财产转移他处。依《合同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可以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一是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二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三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为了避免拿不回财产的情况,就要搜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以行使撤销
  • 借钱不还三年以内,没有超过诉讼时限,可以直接进行起诉。起诉时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看情况,比如可以确定下是否为其家庭共同债务,如果是的话可以找其他家人还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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