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发生交通事故,本人脑出血受伤,对方负责,住院半个月。具体可以请求对方赔偿那些费用吗?

2021-03-22 02:15: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

    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车祸导致头面部损伤的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的必要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对住院治疗的伤、残者,应按照实际住院天数赔偿伙食补助费。
    其计算标准,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其间,需要人员护理的,应有医院证明,对护理费应予赔偿。护理费的计算方法是: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这里所说的“无收入的”,是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仍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正常生活的。
  • 车祸的赔偿一般包括人身损害的赔偿以及财产损失的赔偿。需要根据交通事故管理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书来确定双方承担的责任,根据具体的受伤害情况进行赔偿项目的确定,不同赔偿项目有不同的计算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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