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在我在公司上班2个半个月左右,归属于实习期,没签订合同,如今要离职老总说要等招来人,不许走,该怎么办,我没签订合同,企业还差我4月的薪水

2021-03-22 01:12: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有上班即可获得相应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2、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构成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二倍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合同
  • 实习期内可以提前3天辞职,递交离职申请就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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