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同学们欠我一万元老板跑路了,怎样才能要回钱

2021-03-22 00:1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朋友借钱不还的,出借人可以先与借款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债。
  • 欠你一万元的,你可以先与欠款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你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追债,要求对方偿还欠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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