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朋友在广场唱歌,然后一个人抢了我朋友。童说他先唱,然后我朋友不服气就打了那个人。对方叫了个人来打我朋友的头。我没有打朋友,还拖着朋友不打了。现在受伤的人在医院。我和朋友都走了。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其它
2021-03-21 22:44: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 被打伤造成人身伤害的,由打人者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 受到人身伤害的,一般是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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