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三天,第四天中午跟老板说不合适。有工资吗?

2021-03-21 19:19: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并且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和拖欠的工资,并且可以要求补缴社保。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 工作一天就应当支付一天的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拒发工资。如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
  • 劳动者只工作了五天也能拿工资,劳动者按照正常的离职流程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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