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高速公路追尾,我的全部责任。车辆损坏,可以正常行驶,人员平安无事。在快递中心处理后,我负责赔偿,走我的保险(我的车全部危险),对方是外国车辆,对方回到当地修理车,然后给我打电话说修理车的时间太长,要求赔偿交通费、错误的劳动费。我应该赔偿吗?赔偿有什么标准?

2021-03-21 17:03: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汽车追尾误工费的问题,  
    一、汽车追尾误工费的问题  汽车追尾如果仅仅是车子损害,可以要求修车费用。如何对人生造成损害,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误工费(包括)工资,可以诉讼公交运输责任、全责方意外伤害和人员公司工伤赔偿。  具体应赔偿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二、汽车追尾误工费标准  
    1、误工时间需要由治疗医疗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来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误工费需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速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X误工时间。  
    三、伤残鉴定后还有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中造成的伤害较重,需做二次手术。二次手术及恢复修养阶段,同样需要支付相应的误工补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的规定。
  • 发生车祸,对方全责的保险理赔流程包括有: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
  • 交通费赔偿为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总和,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凭证应与就医的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包括。需要提供车票(不必要包车费用排除),机票(国内只能以火车票计算)等证据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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