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4月发生了交通事故,对方有责任。现在车修好了。对方保险公司的定损2.2w4s店不同意2.6w,现在僵硬了。现在车还在4s店。怎样才能起诉呢?

2021-03-21 14:07: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因此交强险最高赔偿额只有2000元。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 保险理赔实务中,因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定损单持有异议,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大量存在,此类案件中,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就定损单存在的争议,主要包括以下3种情形:  
    1、被保险人不认可保险公司定损单确定的损失数额,并拒绝在定损单上签字确认。此时,由于双方未就修理项目和数额达成一致,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单对被保险人不发生效力。大多数情形下,被保险人会直接对车辆进行修理,然后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但直接对车辆进行修理,保险公司可能会对修理项目和数额提出异议,若保险公司异议成立的话,被保险人可能要自行承担不合理部分的修理费用。  
    2、被保险人认可了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单,就修理项目和修理费用,与保险公司达成了一致。但在修理过程中,实际修理费用超过了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数额,导致保险公司拒赔,并引发诉讼。  
    3、被保险人报案后,在保险公司未出具定损单前,直接委托第三方的鉴定机构或由交通事故处理部门直接委托当地价格鉴定部门,对车辆损失进行鉴定,并按照鉴定数额进行修理,后被保险公司拒赔。而在因前述3种争议所引发的诉讼中,法院判决支持被保险人的案例占了更大的比例,保险公司在诉讼中往往处于较为被动不利的地位。笔者认为,保险公司的定损行为具有很大的合理性,法院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不能简单否定保险公司的定损效力,应综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定,平衡地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利益。
  •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也就是说,在没有买第三者商业险的情况下,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122000元的,其他部分由全责责任人承担。
  • 建议你先走交通事故索赔,由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先行赔偿,不足以赔偿的可以由对方赔偿或者走工伤赔偿程序。工伤鉴定时效是一年,不要错过了鉴定时间。保险公司理赔流程各有不同,直接拨打保险公司电话咨询人工服务最准确。
    除医都疗费外,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互不影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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