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妻子起诉离婚,她和我已经分居一年多了,她外面有人,起诉第一离婚第二共同债务3.5万,让共同承担,我怎么告诉。

离婚
2021-03-21 11:35: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应诉首先需要写好答辩状,如果不同意离婚,那就在诉讼中提出不同意离婚的主张,并向法官提交夫妻感情并未破裂的有力证据;如果同意离婚,但对原告提出的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或孩子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不认同,同样准备好相关的证据。
  • 被起诉离婚,女方需要明确自己是否同意离婚,在积极准备好相关证据以及答辩状,积极应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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