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982年当时的公社征用我们村的土地建设了177亩窑厂,签订了协议书,说明窑厂搬迁后的土地归原主,现在窑厂必须拆除政策,但镇政府和窑厂的合同还没有到期,镇政府承诺窑厂承包人继续使用窑厂的土地,不归还我们村

2021-03-21 09:21: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自留地和承包地的区别在于自留地是一历史概念,指的是中国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 1979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集体土地一律采取了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个人原有的自留地全部纳入实行承包经营的土地范围承包地简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即承包地。
    承包者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同时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 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由土地性质、土地的平均年产值等等因素决定。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 1、土地征收后的土地补偿款归土地所有人所有。即征收农村土地的,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不是给农民的补偿。至于村集体如何分配土地补偿款,通过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2、对于土地征收中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归青苗或者地上附着物的所有人享有。即属于实际耕种土地的农民享有。
    3、对于土地征收中的安置补助费,由享有安置权利的村民享有,直接发放到村民手中。
  • 土地如果已经超过了使用期限是要归还给国家或者集体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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