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爸爸去菊花厂上班了。他被介绍给菊花厂安装屋顶瓷砖。他不小心摔倒了,脚断了。这种情况怎么补偿?他属于农民工,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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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骨折类九级:
1、颌骨骨折,经牵引或者固定治疗后遗留功能障碍;
2、上颌骨或者下颌骨部分缺损伴牙齿缺失或者折断7枚以上;
3、肋骨骨折12根以上,或者肋骨部分缺失4根以上;肋骨骨折8根以上并后遗4处畸形愈合;
4、一椎体粉碎性骨折,椎管内骨性占位;
5、一椎体并相应附件骨折,经手术治疗后;二椎体压缩性骨折;
6、骨盆两处以上骨折或者粉碎性骨折,严重畸形愈合;
7、青少年四肢长骨骨骺粉碎性或者压缩性骨折;
8、双足跟骨粉碎性骨折畸形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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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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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