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还在企业四个半月了,沒有签署劳动合同书,以前做人事部门,一个星期前在不知道状况下招了一个人事主管,让我要去前台接待工作,一个星期后又让我要去做会籍顾问,服务生,说我反对明日也无需上班了,企业那样做需赔付我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1-03-21 08:52: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的,业主应受其约束,负有交纳物业费的义务。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的,业主则应按照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
    物业公司无物业收费许可,业主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而拒交物业费问题。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只要合同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应视其为有效合同。至于物业公司是否取得物业收费许可证,属于行政管理方面的问题,应由行政管理机关进行处理,不能据此认定物业合同无效。
    只要物业公司实际提供了物业管理服务,业主就应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向其交纳物业费。
  • 单位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如果员工无过错,合同期内公司无权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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