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一年没有共同财产的女儿离婚需要还礼金吗?

离婚
2021-03-21 07:02: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根据《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婚内财产如:钱:基本上是夫妻各分1/
    2.。
    如果房子也是婚内财产,可以给夫妻的一方。得到的房子的一方,给另一方补偿。或者双方都同意把房子卖掉,共同分钱。
    车子也是一样,得到车的一方,给另一方补偿。
    【3】还有股票,公司,店铺等婚内财产,在离婚时,也可以照此办理。
    【4】在离婚时,如果一方有严重过错,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分法由法院判决。
  • 彩礼(大连称改口费)是我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是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为了能与女方结婚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现行婚姻法禁止买卖婚姻和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
  •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结婚前给付彩礼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