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前夫离婚后,法院判断孩子是我的,执行时对方不让我抱孩子,所以孩子一直和他在一起,在这种情况下对方带孩子来,我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吗?对方要求我支付抚养费,我可以通过法院判断孩子拒绝支付,要求孩子的监护权吗?

离婚
2021-03-21 06:45: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经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后,对方拒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根据调解书、判决书的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财产用于支付抚养费。  
    2、如果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对方拒不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判决。经法院判决后,仍不支付的,也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财产。  
    3、拒不支付抚养费,不构成犯罪,不会坐牢。但是,如果经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有能力履行判决,而拒不履行的,可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在掌握其有财产的证据后,申请法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有条件的抚养费可一次性给付。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 抚养费一般定期给付,一方可以提出一次性支付孩子全部抚养费,但是需要另一方同意。我国相关法律也有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