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辩护律师,您好,!我还在这一企业工作中6个月,企业一直沒有与我签署劳动合同书,是不是帮我一定赔付?

刑事辩护
2021-03-21 03:18: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签设备租赁合同,超过六个月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由于没有跟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所以该租赁视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 你好,应该给与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 赔偿三个月是不合理的,具体可以电话或者当面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