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母是假离婚,离婚后他们俩想重新签订离婚协议,我父亲离开家的财产都归我母亲,这有法律效力吗?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流程,以前的协议是怎样废除的呢?

离婚
2021-03-20 21:25: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根据以上婚姻法和婚姻法解释规定:在双方没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如果男方有财产,离婚时,女方不应当净身出户。
  • 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在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机关办理登记离婚,需要准备离婚协议、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
  • 协议离婚的原则是在同意离婚的基础上,财产怎么分、孩子怎么办必须达成一致的一项。否则,民政不给办手续。双方必须亲自签署,不得由他人代签。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如规定另一方不得再婚是无效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