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一岁,女人提出离婚,但我不想要孩子,我也没有工作,怎么能让男人养育呢?

离婚
2021-03-20 16:55: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扶养,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扶养是指一定范围的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义务。
    它没有身份、辈分的区别,是赡养、扶养、抚养的统称·即包括长辈对晚辈的抚养、晚辈对长辈的赡养和平辈亲属间的扶养。我国继承法、刑法使用扶养一词·即采用广义的解释。从国外立法来看·大多数国家采用广义说。
    狭义的扶养专指夫妻之间和兄弟姐妹等平辈亲属之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义务。东欧一些国家的立法采用狭义说。我国现行《婚姻法》采用狭义说。
  • 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问题意见》规定,两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除非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可随父方生活。
  • 离婚案件中双方均不想要子女抚养权,不仅有背社会主义道德,更为我国法律所不许。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法院综合双方的经济条件、品格、职业等因素判决子女由谁抚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