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2年去了一家私企上班,当时51岁。现在工作快七年了,公司也没有给我保险。现在我快60岁了,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0 14:42: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获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2、假如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除了提请劳动争议仲裁以外,还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即人社部门)或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3、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你好,根据劳动法及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如果没有为你购买社保,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
  • 你好!可以要求补缴社保。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一年一个月本人工资的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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