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二房东,租的是租客。现在不想租他了。我已经提前通知他搬走了。现在房租到期了,他不搬走了,房租电费也不交了。我没有和他签合同。我该怎么办?

2021-03-20 12:45: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房屋租赁中,合同到期出租人违约,合同中有约定的,则依照约定的违约金赔偿。如果违约金的没有约定或者约定过低,可依据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如果是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照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租。
    对赔偿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处理。
  • 房屋租赁出租人违约的,承租人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对于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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