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一家快递公司工作,签订合同,控制一个月的工资,试用期为三个月,工作满六个月才支付工资。否则,不结算,6月20日进公司,8月30日第一次支付工资,到今天还没有支付工资,应该在30日支付,国庆节假期,节日后支付,8日上班,财务假期等几天,我不想干,工资能结算吗可以支付扣除的一个月的工资吗?

2021-03-20 12:14: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申诉,要求解决。
    按照《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春节的法定假期是三天。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新年,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
    一、初
    二、初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2020年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上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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