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友在一家时装店卖服装做了一个多月 近期不想上班 可是老总不许走 说离职要干满一个月才可以走 提早走不给薪水 可是刚进的情况下也没说离职要干满一个月 随后由于是时装店干好的情况下也没签订合同 如同问一问这钱能要回家吗

其它
2021-03-20 11:56: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要从一个月开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个月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予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单位这种情况要支付你的每个月双倍工资,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 没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领导不给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只需提前三十日提交书面离职报告,到期后即可离职;在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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