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弟弟在我们当地的医院,住院期间感染,后期转移到吉大一院治疗,我做了司法鉴定,结论是四级医疗事故,医院方面负主要责任,我们有票据的是五万二千多人,医院方面能赔偿多少钱?

医疗事故纠纷
2021-03-20 09:43: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11项,具体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并较为明确地规定了上述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和计算办法。因此在医院进行就医发生医疗事故的,可以依照上述标准主张相应的损害赔偿。
  • 你好如果确定是医生的误诊,医院的过错,那么该医院需要承担医疗过错赔偿责任的。至于这个标准,我国现在没有统一的标准,要得看看这起医疗事故的具体状况而言,如果是较为严重的话,相应的医疗过错偿就会越高,反之就会低一点。
  • 需要做专业的医疗鉴定和调查医生是否存在过失。 对于误诊,无论给患者造成何种程序的损害,都要由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责任。根据误诊给病人带来的损害,医院应赔偿患者因误诊误治增加的不必要医疗费、交通费,根据不同情况赔偿病人因营养支持从而支出的营养费,因误诊误治产生的误工费,如侵权后果严重,还要承担适当的精神抚慰金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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