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怀孕三个多月了,我想要个孩子,现在和我丈夫离婚,怀孕期间不是抚养费吗?我和他家结婚两年多了,丈夫喜欢喝酒,我打算和他离婚,孩子的监护权归我,和我丈夫离婚,我们的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
2021-03-20 08:52: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先区分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包括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约定归个人的财产。在离婚时如无特别约定,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
  • 在怀孕期间,双方离婚的,另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