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机动车与反向行驶的非机动车相撞,谁负责?

2021-03-20 02:11: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4〕9号
    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 您好,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如果非机动车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车祸一般由机动车方承担责任。如果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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