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南宁XX商城一期地下停车场由全体业主共用。物业是否有权收取每月500元的停车费?

2021-03-20 01:36: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物业公司的义务是由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对收费有异议可以向物价部门咨询。
  • 如果是地面停车位的,业主委员会是有这个权利的。
  • 如果是地面停车位的,业主委员会是有这个权利的。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小区内业主共有部分的公共场所可不可以停车、停车该不该收费、收益的归属、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停车应不应该收费等问题应该由业主通过业主大会来讨论决定,并可制定管理规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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