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和别人有债务纠纷,我被起诉,我在事务所工作,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我的工资会被强制执行吗?对我的工作有影响吗?

2021-03-19 23:37: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 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 你好,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而财产保全的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但也和诉讼费用一样,是必须由申请方先行垫付的。
  •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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