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月前别人喝酒以后把人推到了,导致右手大拇指轻微骨折。当时没看医生,今天才看医生。动了一个小手术,在住院还要休养几个月,他愿承担医疗费用。可否要别的赔偿

2018-12-27 15:23: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医疗费赔偿标准:
    1、医疗费包括医药费、住院费、诊疗费如检验费、医疗器械费。
    2、医药费只是单纯的治疗所需的药品的费用。医疗费就是医院开出来消费单上所有的费用,医药费就是所使用到患者身上药品的费用。

  • 1、要结合手术前的风险告知书,以及手术同意书的相关内容来判断医院方的责任。
    2、在院方有责任并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赔偿,具体赔偿金额要看是否影响了主要器官功能等。
    3、但可以肯定的是,因为鼻子是人脸部器官的重要组成部分,精神损失肯定是要赔的,而且律师费一般也是支持的。
    4、如果过程中,有医生和医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那即使是正常手术风险,院方也有赔偿义务。
  • 生育报销
    一、生育津贴
    1、所需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 你应当拿着证明你是该工作单位职工的证明,去当地的工伤保险机构要求工伤认定,只有经过工伤认定以后,你才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单位未给员工缴纳医疗保险和工伤险,发生工伤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具体请看以下规定。
    附:《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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