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雾天,我的大型卡车和前面的大型卡车相互摩擦,在超车道上打开警告灯,我的车追尾后面的车,后面的大型卡车司机死亡2人,交通警察现在认定我的车和前面的车的20%责任,追尾我的车的60%,现在车被拉,事故应该怎么处理,什么时候能修理车!

2021-03-19 19:33: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及时报案: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及时拨打报案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这样有利于保险公司及时派人赶赴现场,判定事故原因。
  • 车祸造成人员死亡的,应该及时报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或者出警指令后,应当按照规定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
    有人员伤亡或者其他紧急情况的,应当及时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有关部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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