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债务人跑了,怎么办?我可以向他女儿要吗?

2021-03-19 16:07: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债务人不按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偿还债务的情形,当事人不能与债务人就债务偿还协商解决的,债权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是有用的。经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的,如果债务人仍然不按判决偿还债务的,人民法院有权对债务人强制执行,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债务人失踪后,其财产有财产代管人的,可向其财产代管人主张债务的清偿。
  • 债务人失踪或下落不明,债权人可以提出提前履行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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