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和别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交通认定书上,我是主要责任人,超过次要责任的他什么也不做。谢谢你。

2021-03-19 14:59: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受害人没有起诉,可以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向保险公司理赔;
    2、受害人起诉的,原告一般会将雇员、车主和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法院一般会一并处理;车主到期未支付的,可以直接起诉处理。 法条参考: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投保人允许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致使投保人遭受损害,当事人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投保人为本车上人员的除外。
  •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作用,概括地讲应该包括三个方面:
    1、是作为交通警察机关对违章的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也就是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使用;
    2、是作为人民检察院公诉交通肇事案件的控罪证据;
    3、是人民法院定罪量刑和确定损害赔偿的证据。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实践中,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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