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房和房东签订租房合同的租赁期为一年半,现在住了半年的房东最近要求搬家。合同约定甲方违反合同赔偿一个月的租金和我的损失,现在我要求的赔偿是租金、押金、找房子的中介费、搬家公司的费用、新房租的溢价部分*一年的房东不同意这个赔偿,该怎么办呢?房租半年支付,这个月底叫下半年的房租,我叫还是叫?

2021-03-19 14:33: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房屋租赁出租人违约的,承租人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对于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
  • 房东违约的,租客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追究出租人的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一般租客可以找房东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