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老婆离协议离婚,协议写明房子规老婆保管使用,等自然死亡房子规儿子所有,且从离婚之日房子产权归儿子。现在老婆生病死亡,我感到儿子不孝,想把我的一半房产权收回,可以吗?(现房产还没有过户)

离婚
2021-03-19 06:19: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属于子女一人,父母将不动产登记在子女名下是赠与,这种观点的依据在于:根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即房屋的所有权在法律上应以登记为准。既然父母已经以其子女的名义购买了商品房,并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那么房屋的所有权人就是其子女,而不是父母,这样登记的房产自然不能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再进行分割。
  • 子女名下的房产父母离婚时不能处分。《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
    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由此可见,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且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未成年人的,产权人只能是该未成年人。
  • 孩子名下的房产父母离婚时不能处分。《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
    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由此可见,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且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未成年人的,产权人只能是该未成年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