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我给别人干活有几个月了,在我离开他的工地时把钱全部算好,当时他没有钱,就没有给我的工钱,现在公司已经给他钱了,我打电话问他要钱他不给。请问这个可以通过劳动法问他要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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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拖欠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也会被要求支付赔偿金,你可以及时申请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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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你需要准备你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之后准备一下你入职时间、工资标准等证明,具体可以找律师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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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拖欠工资的,可以跟老板协商给钱,协商不成的话去申请劳动仲裁,在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不了的话就去法院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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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