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车主和车内两个人都受伤了,其中一个是车主叫去的医药费已经我方全责,另一个还没出院,当时不是我方要求她去的,是她自己去的,结果出了交通事故。她头部受伤还没好医药费我方是否赔偿。如果有后遗症我方是否也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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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的医疗费由侵权人按照双方责任比例确定赔偿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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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如果伤势不造成人员致残或死亡的,需要赔偿的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根据实际医疗所耗费用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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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受伤,可以向责任方索赔医药费,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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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