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他要求离婚,什么都不给,我快两年没花过他的钱了,他每个月给孩子一千,可以离婚吗,我想让他给孩子买房子,他不同意,孩子奶奶有精神病,我想要孩子的扶养权。

离婚
2021-03-18 18:32: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可以协助制作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也可以在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有子女需要解决抚养问题的,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背景,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有财产争议的,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平均分配。一方有家暴、虐待、重婚、遗弃、酗酒、赌博等恶习造成对方损害的的属于过错方,对方可以要求赔偿。
  • 您好,对方为什么要求您出钱呢?您是有孩子吗?对方是想要抚养权吗?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是归对方,那么您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如果您不满意,您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由法院进行判决。
    如您需要,可来电详询,电话咨询是免费的,希望能帮到您。
  • 您好,离婚的话,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应平均分割,什么都不给你显然不符合规定,建议诉讼处理。如需法律援助,可致电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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