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2014/4年开厂,有三个合伙人,其中一个是房东,觉得很多条件不对等,想退股。

2021-03-18 15:08:2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如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投资双方在公司设立时一定有股东大会,并且有公司章程股东文件等材料,上面有协议的退出条件,当初怎么协议的就怎么退出。符合当初的协议情况下,带材料去工商局办理转让股权。

    退股的股东协商会议程序一般为:

    1、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

    2、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规定被转让股权方的条件要求和范围。

    3、所有步骤要以法律导向为标准,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并在会议中强调指出。

    另,股份可以转让(公司内部或者外部都可以),也可以赠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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