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小女儿已经判给她妈妈了,不让我看孩子。我呢??我找不到孩子的母亲。法院能让我见孩子吗?

2021-03-18 13:19: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双方无论谁获得小孩的抚养权,都不可以拒绝另一方前来看望小孩,相反获得小孩的一方还要予以配合。因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获得小孩抚养的一方不让另一方看望小孩,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夫妻双方先协商解决。
    2.找居住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调解解决。
    3.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直接拿着判决或者调解书去法院申请执行,实现看望小孩的请求。
  • 对方不让探视孩子,可以先跟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在遇到对方不让探望子女时,首先最好是父母双方进行协商,如果父亲一方坚持不让探望孩子,无法就孩子的探望权问题达成协商,那就母亲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离婚不让探视孩子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对探望权行使方式、时间做出判决,并且要求夫妻双方协助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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