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人伤事故伤者没出院,但是交警判的我全责,能拿驾照吗

2021-03-18 13:12: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认定全责,对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但只能复核一次。也就是说,交警认定全责可以不认,但是要在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 交通事故人伤,具体的责任认定应当由交警部门进行,如果交警部门认定为是全责,那么一般是要认罪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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