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和媳妇想领养一个小孩因媳妇没有生育能力需要领养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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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
收养法》第十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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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收养手续问题:
《收养法》规定,收养应当向县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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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收养手续: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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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