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加工厂工作了两个多月,没有签劳动合同。因为有事请假,三天前退休了,也没有批评。这样可以去吗?去的话,会发工资或者扣除工资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18 04:01: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你有公司拖欠工资、不交社保或是不提供约定的劳动条件等违法情形的证据,可以在书面通知后立即走人;
      如果有公司强迫劳动或是限制人身自由等严重违法情形的证据:可以不通知立即走人。
      以上情形,在离职后还可以索要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附:相关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8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可以劳动仲裁索赔建议及时添加律师weixin详细咨询
  • 可以的,你可以以未签订合同和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辞职,要求单位支付你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和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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