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离婚时,没有分割共同财产。现在一方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有时效问题吗?另一方再婚了。

离婚
2021-03-18 03:08: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出台前,如果夫妻之间不离婚,双方是不能就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但该解释的出台,为不离婚分割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提供了可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四条对于不离婚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作出了专门规定。根据该规定,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允许分割共同财产为原则,允许分割为例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