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现在想和丈夫离婚,结婚后一直在他家工厂工作,他父母是股份制经营,我们领工资,我们名义上没有财产,有房地产,婚前财产,我这样离婚能赢得什么?孩子四岁,孩子能得到多少抚养费,我们没有财产,孩子的爷爷奶奶有,能赢得更多吗?我可以分家吗?

离婚
2021-03-17 23:5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夫妻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则婚后购买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这三大标准来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 在我国孩子的抚养费没有具体的数额,在一般情况下都是根据给付抚养费一方的收入决定的,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